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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09-20 11:35   责任编辑:yishashi
报名开始:2023-09-20       报名截止:2023-09-22
为进一步充实我镇村后备人才力量,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,让更多懂农业、爱农村、爱农民的“兵支书”成为乡村振兴的生力军,经研究决定,面向全市退役军人公开招录村后备干部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考对象及人数
有志于从事农村工作,能够全职参加工作的退役军人(持有退出现役证);招录村后备干部5名。
二、报考条件
1、基本要求: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为民服务意识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,热爱农村工作,不怕吃苦,甘于奉献,具备一定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,善于开展群众工作。
2、户籍要求:海安市户籍人口、常住人口(以户口簿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为依据)。
3、学历要求:具有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(服现役退伍的学历要求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)。
4、年龄要求:不超过40周岁(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)。
5、身体要求:身体健康、体型端正、无异常病史,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。
6、具备招录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。
7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曾受过治安、刑事处罚的(包含曾经被采取过行政、刑事强制措施);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;有违法犯罪记录的;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;有其他不良行为,不宜从事村岗位工作的;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报名地点、时间及方式
报名地点:开发区党群工作局(管委会1105室)
报名时间:2023年9月18日—9月22日(上午8:30-11:30,下午2:30-5:30)
报名所需材料:(1)本人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、学历学位证书、退役证(或者海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服役证明)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,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;
(2)中共党员需提供《党员登记表》(由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导出,并加盖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公章);
(3)所获荣誉表彰的原件及复印件;
(4)《报名登记表》。
四、资格审查及招考流程
党群工作局协同纪工委、派出所等部门,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录岗位计划数达到2:1方可开考,如未达到开考比例,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招录岗位计划数。考试采取笔试、面试与适岗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1、适岗评价
根据学历、工作经历等进行适岗评分,适岗评分最高不超过6分。大学及以上学历加1分,中共党员加1分,有在村(社区)一年及以上任职经历的加1分,受区(镇)表彰(部队单项奖)的加1分,受市级(含)以上表彰的加2分,优秀士兵加2分,三等功加3分(同级别表彰以最高奖励计算)。
以上均需要提供相应证明原材料,没有原始证明材料的一律不予加分。适岗评分情况在笔试前予以公示。
2、笔试(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
笔试统一命题、闭卷考试、封闭评卷。笔试满分100分,其中理论考试占70%,计算机测试占30%。理论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、相关专业知识等,上机操作为办公软件基本操作(不提供考试大纲,不指定复习材料)。
3、面试(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
面试采用机构化面试的方式。满分为100分(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)。根据笔试成绩,按招录名额1: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,若进入面试的末位分考生出现并列时,则全部参加面试。不足1:2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面试。
总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60%+适岗评价。
4、体检、考察
根据总成绩,按拟招聘人数1:1的比例,由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。总成绩相同时,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。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、卫生部颁布的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体检费用自理。
对体检合格人员,组织考察。考察重点是个人的政治素质、思想品质、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。
因体检、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,在参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(成绩相同时,以笔试得分高者优先)。
5、票决、公示
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,报请区党工委票决后,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,并进行公示。
6、录用
公示结束后,统一办理录用上岗手续。
五、聘用管理
录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,按照市镇规定的统一标准发放工资报酬。试用期不能胜任的直接予以辞退。
六、纪律监督
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,真实、准确、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。弄虚作假者,查实后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。
招录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,严肃招录纪律,严禁徇私舞弊,如有违纪违规,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,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七、本次公开招考工作最终解释权属于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。
报名咨询:0513-88762769、0513-88761080
监督电话:0513-88915381